进出口事务 1.1国际生意的根本概念与特色 国际生意是相关于国内生意而言的,是一 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。经济全球 化,极大地促进了国际生意的开展,对国 际生意事务提出了更新的要求。 1.1.1 国际生意 国际生意(International Trade),又称为 国际生意,是指国际各国、各区域之间所 进行的产品交换活动。 1.1.2 国际生意的特色 国际生意与国内生意比较,具有如下几个特 点: 1)国际生意的困难大于国内生意 2)国际生意比国内生意杂乱 3)国际生意的危险大 4)国际生意线)国际生意的营销手法及参与者多于国内 6)以电子邮件和函电为首要事务交流形 我国经济我国际生意的位置 1)相较于2002年,国际生意额2010年同比增 幅到达283.6% 2) 首要生意同伴次序依次为欧盟,美国,日 本,东盟,香港区域,韩国,台湾,澳大 利亚,印度,巴西 3)国际生意排名2008年 国际第三名 5)我国生意和出口占GDP的比重60%,30% 我国成为国际工厂 1)货品生意量占国际的8% 2)纺织品,服装,鞋类,彩电等700多种 产品出口居国际第一位 3)进出口直接带动工作1亿人以上 Problems Culture Problems Monetary conversion Trade barriers 进出口事务必备的条件和人员素质 1.3.1 从事进出口生意需具有的条件 1)具有全球眼光和获取信息的才干 2)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杰出的诺言 3)具有齐备的安排结构 4)具有高素质的进出口事务操作与管理人才 事务员的根本素质 1)人品崇高 2)具有杰出的交流才干 3)具有开拓创新的才干 4)具有丰厚的专业知识 前语 前语:进出口生意的事务环节许多,其根本事务程 序都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:预备阶段、生意商量 和缔结合同阶段、履行合同阶段。 第一节 出口生意的根本事务程序 一、预备阶段 (一)对国际市场的查询研究 1. 查询进口国别或区域: 2. 查询产品市场: 3. 查询生意目标: (二)制定出口产品运营计划或价格计划 (三)履行货源、制定产品生产计划 (四)广告宣传 (五)选定客户和树立事务联系 二、生意商量、签订合同 生意商量的程序可概括为四个环节:询 盘、发盘、还盘和承受。其中发盘和承受 是必不行少的两个根本环节。 (一)、询盘(ENQUIRY) (二)、发盘(OFFER) (三)、还盘(COUNTER OFFER) (四)、承受(ACCEPTANCE) (一)、询盘(ENQUIRY) 指生意的一方预备购买或出售某种产品, 向对方问询生意该产品的有关生意条件。 询盘的内容可触及:价格、标准、品 质、数量、包装、装运以及讨取样品等, 而大都仅仅问询价格。所以,事务上常把 询盘称作询价。 (二)、发盘(OFFER) 在国际生意实务中,发盘也称报盘、发价、 报价。法律上称之为“要约”。发盘可以 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宣布,也可以是在没 有询盘的状况下,直接向对方宣布。发盘 一般是由卖方宣布的,称为售货发盘 (SELLING OFFER)。 (二)、发盘(OFFER) 1. 发盘的界说及具有的条件。 (1)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: (2)标明缔结合同的意思:或标明发盘人受发盘束缚。 (3)发盘内容有必要非常确认: (4)送达受盘人。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收效。 (二)、发盘(OFFER) 2. 发盘的撤回和吊销 撤回是指在发盘没有收效,发盘人采纳举动、 阻挠它的收效。而吊销是指发盘已收效后,发盘 人以必定方法免除发盘的效能。 发盘可以吊销,其条件是:发盘人吊销的告诉必 须在受盘人宣布承受告诉之前传到达受盘人。但 是,在下列状况下,发盘不能再吊销: (1)发盘中注明晰有用期,或以其他方法表 示发盘是不行吊销的。 (2)受盘人有理由信任该发盘是不行吊销的, 而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任行事。 (二)、发盘(OFFER) 3.发盘的停止:即发盘法律效能的消失问题, 即由受盘人回绝使发盘停止效能 此外,在生意实务中还有以下三种状况形成 发盘的失效: (1)发盘人在受盘人承受之前吊销该发盘。 (2)发盘中规则的有用期届满。 (3)其它方面的问题形成发盘失效。 (三)、还盘(COUNTER OFFER) 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,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, 为了进一步商量生意,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,用口 头或书面方法表示出来,就构成还盘。 (四)、承受(ACCEPTANCE) 所谓承受,便是生意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 还盘后,以声明或行为向对方表示同意。法律上 将承受称作许诺。承受和发盘相同,既归于商业 行为,也归于法律行为。 根据《条约》的解说, 构成有用的承受要具有以下4个条件: 1. 承受有必要是由受盘人做出。 2. 受盘人承受有必要表示出来。 3. 承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。 4. 承受的告诉要在发盘的有用期内送达发盘人 才干收效。 (四)、承受(ACCEPTANCE) 发盘中一般都规则有用期。在国际生意中,因为各 种原因,导致受盘人的承受告诉有时晚于发盘人规 定的有用期送达,这在法律上称为“迟到的承受”。 关于这种迟到的承受,发盘人不受其束缚,不具法 律效能。但也有破例的状况。: 1. 假如发盘人毫不拖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的方法将此 种意思告诉受盘人。 2.假如载有逾期承受的函件或其它书面文件标明,它 在传递正常的状况下是可以及时送达发盘人的,那 么这项逾期承受仍具有承受的效能,除非发盘人毫 不拖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法告诉受盘人,他以为发 盘现已失效。 (四)、承受(ACCEPTANCE) 但根据国际生意习气,在事务中,一般还要用书面方法 将两边的权利、责任明文规则下来,便于履行,这便是 所谓签订合同。书面合同的效果一般可概括为以下3点: (1)作为合同建立的根据: (2)作为履行合同的根据。 (3)有时作为合同收效的条件。 书面合同的内容,